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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而美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稅改解析

本篇目錄

  1. 第1章—為中產階級家庭與勞工提供永久性減稅措施(Providing Permanent Tax Relief for Middle-Class Families and Workers)
  2. 第2章—實現總統優先施政目標,提供新中產階級稅務優惠(Delivering on Presidential Priorities to Provide New Middle-Class Tax Relief)
  3. 第3章—為美國就業創造者建立穩定性與競爭力(Establishing Certainty and Competitiveness for American Job Creators)
  4. 第4章—投資美國家庭、社區與小型企業(Investing in American Families, Communities, and Small Businesses)
  5. 第5章—終結綠色新政支出,推動美國優先能源政策及其他改革(Ending Green New Deal Spending, Promoting America-First Energy, and Other Reforms)
  6. 第6章—強化扣除額與扣抵額的審核機制及其他改革(Enhancing Deduction and Income Tax Credit Guardrails, and Other Reforms)

如果說唐納・川普(Donald Trump)總統在他的第一任期中為美國人民獻上的耶誕大禮,是2017年12月22日簽署的《減稅與就業法案(Tax Cuts and Jobs Act;TCJA)》;那麼在第二任期裡,川普總統為美國人民獻上的國慶大禮便是2025年7月4日簽署的《大而美法案(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OBBBA)》。

在一致性政府(unified government,指的是行政和立法由同一政黨控制)主導的國會運作下,OBBBA以極為有效率的方式通過了重重辯論與無數次表決,讓川普總統得以順利在美國獨立日那天完成正式簽署。這部近千頁的法案涵蓋範圍甚廣,一方面將TCJA的日落條款永久化,一方面對邊境安全、國防、能源擴大投資;而為了彌補財政收入的減少,許多政府開支包括針對低收入戶提供的食物津貼、健康保險計畫等則遭到大幅削減。OBBBA的衝擊力道絕不容小覷,足以改寫美國人民的日常生活。

OBBBA的稅務篇規定在第七篇章—財政(TITLE VII—FINANCE)的子篇章A—稅務(Subtitle A—Tax),一共分為六個章節。

第1章—為中產階級家庭與勞工提供永久性減稅措施(Providing Permanent Tax Relief for Middle-Class Families and Workers)

(一)邊際稅率(Marginal Tax Rates)

現行規定:

2018年起至2025年止,累進稅率由低至高為10%、12%、22%、24%、32%、35%、37%。

OBBBA新規定:

永久延長現行的累進稅率,且部分稅率級距的金額每年會依據通膨指數調整。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二)標準扣除額(Standard Deduction)

現行規定:

2018年以單身申報者來說,當年可以扣除12,000元;以結婚合併申報者來說,當年可以扣除24,000元。至2025年止,數字每年依照通膨指數調整。

OBBBA新規定:

永久延長TCJA標準扣除額的水準,以單身申報者來說,為15,750元,以結婚合併申報者來說,為31,500元,數字每年依照通膨指數調整。

(生效日:2025年1月1日)

(三)個人免稅額(Personal Exemptions)

現行規定:

2018年起至2025年止,個人免稅額為0元。

OBBBA新規定:

永久廢除個人免稅額(個人免稅額仍存於條款,但金額永久為0元)。

(生效日:2025年1月1日)

(四)年長者的扣除額(Deduction for Seniors)

現行規定:

無。

OBBBA新規定:

2025年至2028年的稅務年度,屆滿65歲且符合資格的年長者每人享有一年6,000元的扣除額。但如果年長者的修訂調整後總收入(modified adjusted gross income)超過75,000元時,6,000元扣除額的額度會開始減少。

(生效日:2025年1月1日)

(五)兒童稅務扣抵額(Child Tax Credit)

現行規定:

2018年起至2025年止,每位符合資格的兒童,納稅人可使用最多2,000元的扣抵額以扣抵當年度應納稅額。

OBBBA新規定:

永久延長TCJA兒童稅務扣抵額的水準,並將金額提高至2,200元,此數字每年會依據通膨指數調整。且可退稅之金額最多不得超過1,400元。

(生效日:2025年1月1日)

(六)合格營業收入扣除額(Qualified Business Income Deduction)

現行規定:

納稅人自合夥組織、S公司、獨資企業所獲得的合格營業收入中,可扣除20%的合格營業收入扣除額。這項扣除額將於2025年12月31日到期。

OBBBA新規定:

永久延長20%的合格營業收入扣除額,且合格營業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納稅人可享有最低400元的扣除額,此兩個金額每年會依通膨指數調整。另外,特定服務貿易或營業別(Specified Service Trade or Business;SSTB)適用的「phase-in」區間,單身申報者從50,000元調升為75,000元,結婚合併申報者則從100,000調升為150,000元。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七)遺產和贈與稅免稅額(Estate and Gift Tax Exemption)

現行規定:

2011年起,納稅人可享有一定金額的遺產和贈與稅終身免稅額,以2011年來說,遺產和贈與稅的終身免稅額為5,000,000元。至2025年止,數字每年依照通膨指數調整。

OBBBA新規定:

永久延長TCJA遺產和贈與稅免稅額的水準,並將數字自5,000,000元調升為15,000,000元,之後數字每年依照通膨指數調整。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八)最低稅負免稅額(Alternative Minimum Tax Exemption)

現行規定:

2018年以單身申報者來說,免稅額為70,300元,以結婚合併申報者來說,為109,400元。並且,在單身申報者的最低應稅收入(alternative minimum taxable income)達500,000元後,或結婚合併申報者的最低應稅收入達1,000,000元後,免稅額的金額會依照每超過1元降低25分的方式開始遞減(phase-out)。至2025年止,免稅額和遞減機制的門檻每年依照通膨指數調整。

OBBBA新規定:

永久延長TCJA最低稅負免稅額的水準。並且,在單身申報者的最低應稅收入達500,000元後,或結婚合併申報者的最低應稅收入達1,000,000元後,免稅額的金額會依照每超過1元降低50分的方式開始遞減。免稅額和遞減機制的門檻每年依照通膨指數調整。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九)房貸利息費用扣除額(Mortgage Interest Deduction)

現行規定:

納稅人如於2017年12月15日之後有以房屋設定抵押的貸款,在750,000元借款金額的限度內,可以列舉扣除借款的利息費用。

OBBBA新規定:

永久延長750,000元的借款上限,並增訂抵押貸款保險費(mortgage insurance premiums)也視為利息的規定。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十)個人意外損失扣除額(Personal Casualty and Theft Loss Deduction)

現行規定:

限於總統宣布聯邦等級的災難所致之財產損失,納稅人才可在稅單中列舉扣除。

OBBBA新規定:

永久使用TCJA個人意外損失之定義,且除了聯邦等級的災難所致之損失外,亦包括特定州等級的災難所致之損失。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十一)雜項費用扣除額(Itemized Deduction for Miscellaneous Expenses)

現行規定:

納稅人列舉的雜項費用不需超過AGI的2%即可在稅單中扣除。

OBBBA新規定:

永久暫停「AGI的 2%」限制。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十二)列舉扣除額的總限制(Itemized Deductions Limitation)

現行規定:

2018年至2025年間,無Pease Limitation之適用。

OBBBA新規定:

訂定新的列舉扣除額總上限,以取代Pease Limitation。新的列舉扣除額總限制為:納稅人可使用的列舉扣除額總額,應減少下列兩者中較小數字的2/37:(1)列舉扣除額總額;或(2)應稅收入中,超過37%稅率級距低端門檻的部分。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十三)搬遷費用(Moving Expenses)

現行規定:

只有軍人和特定人士可以在稅上扣除因前往新工作地點所產生的搬遷費用,一般納稅人則無法使用此項扣除額。

OBBBA新規定:

永久延長此條款。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十四)博弈損失扣除額(Wagering Losses Deduction)

現行規定:

納稅人可扣除的博弈損失以博弈收入為上限。

OBBBA新規定:

僅能使用至多90%的博弈損失,且可扣除的博弈損失仍須以博弈收入為上限。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十五)州和地方政府稅務費用扣除額(State and Local Tax Deduction;SALT)

現行規定:

納稅人至多可以列舉扣除10,000元的州和地方政府課徵的所得稅、營業稅(以扣除營業稅取代扣除所得稅),和財產稅,以及在國外所繳納的所得稅。

OBBBA新規定:

2025年起,SALT的扣除上限從10,000元提升到40,000元,每年調升1%,但2030年起,這個上限會回復為10,000元。並且,2025年起至2029年止,當納稅人的修訂調整後總收入超過500,000元時,SALT扣除額會依照每超過1元降低30分的方式開始遞減,最低不低於10,000元。2025年起至2029年止,遞減機制的門檻每年會調升1%。

(生效日:2025年1月1日)

第2章—實現總統優先施政目標,提供新中產階級稅務優惠(Delivering on Presidential Priorities to Provide New Middle-Class Tax Relief)

(一)小費免稅(No Tax on Tips)

現行規定:

無。

OBBBA新規定:

2025年起至2028年止,收到合格小費(qualified tips)之個人,一年最多可以自合格小費中扣除25,000元的調整扣除額。「合格小費」指的是,個人因從事2024年12月31日(含)前會慣例性和經常性(customarily and regularly)收到小費之職業,而收到的現金小費。當納稅人的修訂調整後總收入超過150,000元(結婚合併申報者為300,000元)時,小費扣除額會依照每超過1,000元降低100元的方式開始遞減。由於小費扣除額為線上扣除額(above-the-line deduction),因此無論納稅人選擇標準扣除額或是列舉扣除額,均不影響使用此扣除額。

適用對象包括收到Form W-2(工資與稅務申報表)的受雇員工;收到Form 1099-K(付款卡與第三方網路交易表)、Form 1099-NEC(非受雇員工報酬表)的獨立承攬人,或將小費申報在Form 4317(未申報小費的Social Security與Medicare稅表)的納稅人。另外,為結算2025年過渡期間納稅人所收到小費之金額,雇主可使用任何合理的方法來估算小費金額。

(生效日:2025年1月1日)

(二)加班費免稅(No Tax on Overtime)

現行規定:

無。

OBBBA新規定:

2025年起至2028年止,收到合格加班費(qualified overtime compensation)之個人,一年最多可以自合格加班費中扣除12,500元(結婚合併申報者為25,000元)的調整扣除額。「合格加班費」指的是,根據1938年《公平勞動標準法(Fair Labor Standards Act of 1938)》第7條支付給個人超過一般工資費率的加班費。當納稅人的修訂調整後總收入超過150,000元(結婚合併申報者為300,000元)時,加班費扣除額會依照每超過1,000元降低100元的方式開始遞減。由於加班費扣除額為線上扣除額,因此無論納稅人選擇標準扣除額或是列舉扣除額,均不影響使用此扣除額。

適用對象包括收到Form W-2的受雇員工或Form 1099的獨立承攬人。另外,為結算2025年過渡期間納稅人所收到加班費之金額,雇主可使用任何合理的方法來估算加班費金額。

(生效日:2025年1月1日)

(三)車貸利息免稅(No Tax on Car Loan Interest)

現行規定:

無。

OBBBA新規定:

2025年起至2028年止,個人利息(personal interest)之範圍不包括合格乘用車貸款利息(qualified passenger vehicle loan interest)。「合格乘用車貸款利息」指的是,2024年12月31日起,納稅人為購買自用乘用車,將車輛供貸與人設定第一順位留置權(first lien)以申辦貸款所產生的利息。此外,納稅人購買的乘用車,其最終組裝地必須位於美國。

納稅人一年可扣除之合格乘用車貸款利息,最多以10,000元為限,且當納稅人的修訂調整後總收入超過100,000元(結婚合併申報者為200,000元)時,可扣除之金額會依照每超過1,000元降低200元的方式開始遞減。由於乘用車貸款利息扣除額為線上扣除額,因此無論納稅人選擇標準扣除額或是列舉扣除額,均不影響使用此扣除額。(生效日:2025年1月1日)

(四)川普帳戶和資金存入先導計畫(Trump Accounts and Contribution Pilot Program)

現行規定:

無。

OBBBA新規定:

父母可以在任何銀行或符合資格的金融機構,為未滿18歲之子女開立川普帳戶(Trump account)。若父母未主動為未滿18歲之子女開立川普帳戶,政府將在父母申報所得稅時自動為其子女開戶。

「川普帳戶」指的是,是為未滿18歲之納稅人或其受益人所設立之個人退休金帳戶〔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IRA,但非羅斯IRA(Roth IRA)〕。納稅人開立帳戶時即必須將其指定為川普帳戶,不得事後才將帳戶更改為川普帳戶,且OBBBA制定日起的12個月內,不得於帳戶中存入資金。

在帳戶受益人未滿18歲前,每年於帳戶中最多可以存入5,000元,但存入的金額不得做為稅上扣除額。存入資金的上限每年會依照通膨指數調整。如果雇主也有為員工或其子女提繳資金,在提繳金額尚未超過2,500元前,員工不需將雇主提繳金額認列為收入。帳戶中的資金可用於投資,但投資標的僅限於符合條件的共同基金(mutual fund)或ETF(exchange traded fund)。

在帳戶受益人屆滿18歲後,才可以從帳戶提領金額出來,帳戶受益人應將提領出的收益部分認列為收入。

另外,在資金存入先導計畫(Contribution Pilot Program)之下,針對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間出生的新生兒,政府會給開立帳戶的新生兒一人1,000元的種子資金(seed money)。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第3章為美國就業創造者建立穩定性與競爭力(Establishing Certainty and Competitiveness for American Job Creators)

(一)獎勵性折舊(Bonus Depreciation)

現行規定:

企業對於當年度投入生產的機器設備,除了原先稅法所允許的折舊外,還可額外扣除獎勵性折舊,使成本回收更加快速。在2018年至2022年間,企業可扣除100%的資產成本,2025年降至 40%,2026年降至20%,2027年降至0%。

OBBBA新規定:

永久延長獎勵性折舊,且在2025年過渡期間,如企業是於結束日落在2025年1月19日後的第一個稅務年度間將合格資產投入生產,或種植或嫁接特定植物,企業可選擇扣除100%的資產成本。

(生效日:適用於2025年1月19日後取得的資產、種植或嫁接的特定植物)

(二)研究和實驗費用(Research and Experimental Expenditures)

現行規定:

2022年起,企業不得一次性全額扣除研究和實驗費用,必須先將其資本化,分5年(國內研發)或15年(國外研發)攤銷。

OBBBA新規定:

企業可一次性扣除在稅務年度間所支付或產生的國內研究和實驗費用。並且,如屬不適用折舊或折耗規定的國內研究和實驗費用,企業可選擇將其資本化,並以不少於60 個月的期間將其攤銷之。至於國外研究和實驗費用,企業仍必須將其資本化並分15年攤銷。

此外,如企業另有使用研究扣抵額(research credit),則企業依上述扣除或資本化的金額應減去研究扣抵額的數字。

小型企業可選擇溯及既往,如做此選擇,以上規定可溯及既往至2022年(含)。

所有企業均可選擇將2022年至2024年間所支付或產生的研究和實驗費用,以下列任一方式加速扣除:(1)於2025年將尚未攤銷的費用全數扣除;或(2)於2025年至2026年間將尚未攤銷的費用按比例全數扣除。

〔生效日:適用於2025年(含)以後所支付或產生的費用〕

(三)營業利息的限制(Limitation on Business Interest)

現行規定:

企業每年可扣除的營業利息費用,以下列三項總和為上限:(1)營業利息收入;(2)調整後應稅收入(adjusted taxable income)的30%;及(3)庫存融資(floor plan financing)的利息費用。惟計算調整後應稅收入時,特定項目應不予計入,其中之一是2021年(含)前的折舊費用、攤銷費用、折耗費用。

OBBBA新規定:

計算調整後應稅收入時,無論是否屬2021年(含)前發生的折舊費用、攤銷費用、折耗費用,均不予計入。同時,庫存融資的範圍也納入以特定拖車(trailers)與露營車(campers)供擔保的貸款。換句話說,以特定拖車(trailers)與露營車(campers)供擔保的貸款利息,企業也可扣除之。

(生效日:2025年1月1日)

(四)帶薪家庭和醫療假扣抵額(Paid 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Credit)

現行規定:

符合資格的雇主可享有帶薪家庭和醫療假扣抵額,扣抵額的金額應依據雇主於員工休假期間支付給員工的薪資,乘以法定適用百分比(applicable percentage)計算之。

OBBBA新規定:

雇主可選擇以下列任一方式計算帶薪家庭和醫療假扣抵額:(1)雇主於員工休假期間支付給員工的薪資,乘以法定適用百分比;(2)若雇主有涵蓋帶薪家庭和醫療假的保單,則雇主於稅務年度間所支付或產生的保費,乘以法定適用百分比。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五)商業餐費之扣除(Deduction for Business Meals)

現行規定:

除特定的例外餐飲,企業最多可扣除50%之商業餐費。

OBBBA新規定:

新增例外餐飲:特定漁船上提供的餐食以及特定魚類加工設施內提供的餐食。亦即,企業可100%扣除此種商業餐費。

〔生效日:適用於2026年(含)以後支付或產生的費用〕

(六)第179條費用化(Section 179 Expensing)

現行規定:

企業可選擇在取得資產並將其投入生產的稅務年度,立即將資產成本費用化。但可費用化的金額有一定的上限,以2024年來說,該上限為1,220,000元,且當資產成本超過3,050,000元時,1,220,000元可費用化的額度會依照每超過1元降低1元的方式開始遞減。

OBBBA新規定:

將可費用化金額的上限提高為2,500,000元,且當資產成本超過4,000,000元時,2,500,000元可費用化的額度會依照每超過1元降低1元的方式開始遞減。

〔生效日:適用於2025年(含)以後投入生產的資產〕

(七)合格生產資產的特別折舊扣除額(Special Depreciation Allowance for Qualified Production Property)

現行規定:

無。

OBBBA新規定:

如有合格生產資產(qualified production property),企業可選擇於將資產投入生產的稅務年度扣除該資產100%的調整後稅基(adjusted basis)。「合格生產資產」指的是,用於製造、生產或加工活動的非住宅不動產。

(生效日:適用於OBBBA制定日後投入生產的資產)

(八)高階製造業投資扣抵額(Advanced Manufacturing Investment Credit)

現行規定:

企業可享有高階製造業投資扣抵額,扣抵額的金額為企業於稅務年度間參與和高階製造設施(advanced manufacturing facility)有關的合格投資,其投資金額的25%。

OBBBA新規定:

扣抵額的金額為企業於稅務年度間參與和高階製造設施(advanced manufacturing facility)有關的合格投資,其投資金額的35%。

〔生效日:適用於2026年(含)以後投入生產的資產〕

第4章投資美國家庭、社區與小型企業(Investing in American Families, Communities, and Small Businesses)

(一)雇主提供兒童照護扣抵額(Employer-Provided Child Care Credit)

現行規定:

企業可享有雇主提供兒童照護扣抵額,扣抵額的金額為以下兩項的加總:(1)稅務年度間產生的合格兒童照護費用(qualified child care expenditures)之25%;及(2) 稅務年度間產生的合格兒童照護資源與轉介費用(qualified child care resource and referral expenditures)之10%。惟企業申報之扣抵額最高不得超過150,000元。

OBBBA新規定:

將上述(1)修改為稅務年度間產生的合格兒童照護費用之40%(如為符合資格的小型企業,則為50%)。並將扣抵額之上限提高為500,000元(如為符合資格的小型企業,則為600,000元),此數字每年會依照通膨指數調整。

(生效日:適用於2026年(含)以後所支付或產生的費用〕

(二)領養扣抵額(Adoption Credit)

現行規定:

納稅人如因領養小孩有產生合格費用,可將合格費用扣抵應納稅額,以2024年來說,最多可扣抵16,810元。領養扣抵額為不可退稅(nonrefundable,指的是即便領養扣抵額大於應納稅額,也不會產生任何退稅的效果)的扣抵額,但超過應納稅額的部分,可向後遞延(carry forward)使用,遞延期限最多5年。

OBBBA新規定:

如果領養扣抵額超過應納稅額,最多有5,000元可以獲得退稅,此數字每年會依照通膨指數調整,且可以獲得退稅的部分就無法再向後遞延使用。

(生效日:2025年1月1日)

(三)受扶養人照護扶助計畫(Dependent Care Assistance Programs)

現行規定:

如果雇主有給付或補償員工受扶養人的照護費用,在照護費用尚未超過5,000元前,員工可不將之列入收入。

OBBBA新規定:

可免納入收入的金額從5,000元增加為7,500元。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四)兒童和受扶養人照護稅務扣抵額(Child and Dependent Care Tax Credit)

現行規定:

如納稅人有為照護兒童和受扶養人所產生之合格費用,納稅人可享有相當於合格費用的20%-35%之稅務扣抵額。

OBBBA新規定:

將原規定合格費用的20%-35%區間,永久提升為20%-50%區間。一般納稅人可享有相當於合格費用的50%之稅務扣抵額,但當納稅人的調整總收入達15,000元時,50%會以每超過2,000元降低1%的方式開始遞減,最低不低於35%。然後,當納稅人的調整總收入達75,000元(結婚合併申報者為150,000元)時,35%會以每超過2,000元(結婚合併申報者為4,000元)降低1%的方式開始遞減,最低不低於20%。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五)捐款給獎學金授與機構扣抵額(Credit for Contributions to Scholarship-Granting Organizations)

現行規定:

無。

OBBBA新規定:

捐款給獎學金授與機構的納稅人,可直接以捐款金額扣抵應納稅額,但最多不得超過1,700元,且納稅人如已將部分捐款金額扣抵州的應納稅額,須先扣除該部分金額後才可以以剩餘金額扣抵聯邦的應納稅額。

此外,不論是納稅人或是受扶養人收到合格小學或中學教育費用(qualified elementary or secondary education expenses)的獎學金,均不需納入納稅人之收入。

(生效日:2027年1月1日)

(六)第529條合格學費計畫(Section 529 Qualified Tuition Programs)

現行規定:

個人可以為指定受益人購買學費點數或在帳戶中存入資金,供其支付合格高等教育費用(qualified higher education expenses)。從529計畫中提領出的資金,如果是用於支付合格高等教育費用,不需納入指定受益人的收入。

OBBBA新規定:

於529計畫中新增兩項提領資金可免稅的資金用途,一為與註冊或入學小學或中學相關的教育費用(生效日:2026年1月1日);二為合格高等證照費用(qualified postsecondary credentialing expenses,適用於OBBBA制定日後的資金提領),兩項均視為合格高等教育費用。

(七)慈善捐贈扣除額(Charitable Contribution Deduction)

現行規定:

如在稅務年度間有捐贈現金給慈善機構,納稅人即便沒有採列舉扣除的方式,一年最多也可扣除300元(結婚合併申報者為600元)的調整扣除額。

OBBBA新規定:

使用標準扣除額的納稅人,一年最多可扣除1,000元(結婚合併申報者為2,000元)的慈善捐贈調整扣除額。

使用列舉扣除額的納稅人,捐贈金額必須要超過捐贈基數(contribution base,即納稅人的調整後總收入)的0.5%,才可以列舉扣除超過之捐贈金額。

公司若要在稅上扣除捐贈金額,捐贈金額必須要超過捐贈基數(即公司的應稅收入)的1%,才可以扣除超過之捐贈金額,且扣除之金額不得超過應稅收入之10%。

(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八)合格小型企業股票利得免稅(Qualified Small Business Stock Gain Exclusion)

現行規定:

非公司之納稅人如因出售或交換合格小型企業股票有產生資本利得,資本利得的100%可不納入收入(但有金額上限)。「合格小型企業股票」指的是,由資產稅基不超過50,000,000元的C公司原始發行,並由納稅人持有超過五年的股票。

OBBBA新規定:

如出售或交換於適用日期(applicable percentage)之前取得且持有超過5年的合格小型企業股票,資本利得的50%可不納入收入。

如出售或交換於適用日期之後取得且持有至少3年的合格小型企業股票,資本利得的適用百分比(applicable percentage)可不納入收入。

「適用日期」指的是,OBBBA制定日。

「適用百分比」指的是,如持股期間達3年,適用百分比為50%;如持股期間達4年,適用百分比為75%;如持股期間達5年,適用百分比為100%。

(生效日:適用於OBBBA制定日後的稅務年度)

第5章終結綠色新政支出,推動美國優先能源政策及其他改革(Ending Green New Deal Spending, Promoting America-First Energy, and Other Reforms)

(一)二手清潔車輛扣抵額(Previously-Owned Clean Vehicle Credit)

現行規定:

納稅人可享有此扣抵額。

OBBBA新規定:

無。

(終止日:2025年9月30日)

(二)清潔車輛扣抵額(Clean Vehicle Credit)

現行規定:

納稅人可享有此扣抵額。

OBBBA新規定:

無。

(終止日:不再適用於2025年9月30日以後取得的車輛)

(三)合格商用清潔車輛扣抵額(Qualified Commercial Clean Vehicles Credit)

現行規定:

納稅人可享有此扣抵額。

OBBBA新規定:

無。

(終止日:2025年9月30日)

(四)替代燃料車輛加油財產扣抵額(Alternative Fuel Vehicle Refueling Property Credit)

現行規定:

納稅人可享有此扣抵額。

OBBBA新規定:

無。

(終止日:2026年6月30日)

(五)節能家庭改善扣抵額(Energy Efficient Home Improvement Credit)

現行規定:

納稅人可享有此扣抵額。

OBBBA新規定:

無。

(終止日:2025年12月31日)

(六)住宅清潔能源扣抵額(Residential Clean Energy Credit)

現行規定:

納稅人可享有此扣抵額。

OBBBA新規定:

無。

(終止日:不再適用於2025年12月31日以後的費用)

(七)節能商業大樓扣除額(Energy Efficient Commercial Buildings Deduction)

現行規定:

納稅人可享有此扣除額。

OBBBA新規定:

無。

(終止日:不再適用於2026年6月30日以後起建的資產)

(八)新節能家庭扣抵額(New Energy Efficient Home Credit)

現行規定:

納稅人可享有此扣抵額。

OBBBA新規定:

無。

(終止日:2026年6月30日)

(九)能源資產成本回收(Cost Recovery for Energy Property)

現行規定:

納稅人可回收特定能源資產的成本。

OBBBA新規定:

無。

(終止日:不再適用於2024年12月31日以後起建的資產)

(十)清潔氫氣生產扣抵額(Clean Hydrogen Production Credit)

現行規定:

納稅人可享有此扣抵額。

OBBBA新規定:

無。

(終止日:2028年1月1日)

第6章強化扣除額與所得稅務扣抵額的審核機制及其他改革(Enhancing Deduction and Income Tax Credit Guardrails, and Other Reforms)

(一)超額營業損失限制(Excess Business Loss Limitation)

現行規定:

2029年1月1日以前,非C公司的企業實體均不得扣除超額營業損失(如企業實體為S公司和合夥組織,此限制適用在股東和合夥人身上)。「超額營業損失」指的是,企業的營業損失超過其營業收入加上305,000元(以2024年單身申報者為例)的部分。超額營業損失視同淨營運損失(net operating loss),可向後遞延至未來年度使用。

OBBBA新規定:

永久延長非C公司企業實體不得扣除超額營業損失的規定(生效日:2027年1月1日)。2026年(含)以後,企業可額外扣除的額度,每年會依照通膨指數調整。(生效日:202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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