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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營業收入扣除額-穿透實體業者和自雇人士的福音

Qualified Business Income Deduction

Individual Income Tax

當國會在2017年底通過川普的Tax Cuts and Jobs Act(又稱TCJA)時,也將C Corporation的稅率從35%降至21%。可是,國會並不想因此給穿透實體的所有者(Pass-through Entities;即合夥組織、S Corporation或LLC)與自雇人士等造成不利影響,只因他們適用的稅率最高僅降至37%。因此,國會創造了合格營業收入扣除額(Qualified Business Income Deduction; QBID)來維持穿透實體業者與自雇人士稅務上原有的競爭優勢。

做為TCJA所制訂的新扣除項目, QBID(有時也叫做§199A Deduction)是計算納稅義務人應稅收入前的最後一個扣除項目,並且以納稅義務人的合格營業收入(Qualified Business Income; QBI)為基準下去計算。

QBI主要為穿透實體或自雇人士的營業收入扣除營業成本和費用(如同個人所得稅專區-基本信條:有進有出原則這篇所講,可扣除的費用多半攸關營業,例如:自雇稅(Self- Employment Tax)可扣除部分、自雇人士提撥至退休金專戶的金額,以及自雇人士健康保險扣除額等),依照企業實體的收入決定扣除額的多少。我們這邊所講的企業實體,再次強調,其自身是不用繳稅的,收入、損失等會直接穿透給自雇人士、股東、或是合夥人,在自然人的層級繳稅。

除此之外,國會將穿透實體/自營事業分成兩大類別,分別適用不同規定。兩大類別為:(1)特定服務貿易或營業別(Specified Service Trade or Business; SSTB);與 (2) 符合條件之貿易或營業別(Qualified Trade or Business; QTB)。

Specified Service Trade or Business (SSTB)

此類穿透實體/自營事業所經營的項目,是在健康、法律、會計、精算、表演藝術、諮詢、體育、金融服務、投資和投資管理之仲介、股票交易和經銷、合夥權益等領域提供服務之營業別,或是所營事業主要仰賴員工或老闆的聲譽或技術等其他營業別。這包括了演員、歌星、醫師、律師等。總而言之,SSTB包括的業別,其主要收入要不來自(1)提供產品或服務,要不來自(2)對企業實體的好感、印象,或名聲,再不就來自(3)在媒體表演的出場費。

然後記得,稅法有明文工程、建築、不動產代理/仲介、保險代理/仲介等不屬於SSTB範疇。

Qualified Trade or Business (QTB)

說了這麼多SSTB的定義,關於QTB,只有一個定義,即:除了SSTB以外的其他業別,我們都可稱作QTB!

QBID的計算

對於許多學生來說,QBID的計算簡直是荊棘載途的旅程,我們今日會終結這旅程並結下美好的果實。

首先,基本公式:QBID =QBI20%,QBI可以從Schedule K-1得知(如果是自雇人士則為Schedule C)。我們知道最理想的狀況是拿QBI直接乘以20%的扣抵,這是扣最多最滿的情況。然而,國稅局是不會讓你輕易拿到這麼多,它設下了以下諸多門檻與限制。

QBID的門檻與限制

三道門檻分別如下所述:

第一道門檻:應稅收入

此處所說的「應稅收入」指的是AGI扣掉除了QBID以外的所有其他線下扣除額(below-the-line-deductions)。

附表一是這樣看的,納稅義務人不論是做為自雇人士、小公司股東或是合夥人,應去看他的應稅收入有沒有超過收入門檻,小於或觸及低階門檻的話,可以獲得20%全額扣除;一旦應稅收入超過低階門檻164,900元(夫妻的話為329,800元),QBID便開始往下降(亦即開始慢慢退場的意思);一旦應稅收入超過高階門檻214,900元(夫妻的話為429,800元),QBID即全數消失地無影無蹤(亦即完全退場的意思)。

而在這小於低階門檻、介於低階門檻和高階門檻間、以及高於高階門檻的情形中,還須視從事的營業別是否為QTB或SSTB特定服務業別(例如:律師、醫生、會計、金融諮詢師等)。

我們這邊可以先畫個圖,幫各位讀者記憶一下,因為收入門檻所產生的3種情形:

第二道門檻:W-2 薪資和資產門檻(W-2 Wages and Property Limitation)

如果納稅義務人的應稅收入是落在附表一的第2種情形,也就是企業主的應稅收入超過低階門檻但尚未觸及高階門檻前,他最多只能扣除以下兩者較大者:

  1. 企業主W-2薪資的50%;或
  2. 企業主W-2薪資的25%,加上所持有可折舊資產(Depreciable Property)之原始成本的2.5%。

因此,「穿透實體」的所有人,除非是拿W-2的領薪族,才可以獲得199A扣除額,普通領薪族也無法享有199A扣除優惠。另外要注意,此門檻並不適用不動產投資信託(REIT)與公開發行合夥組織(REIT)的收入。

第三道門檻:應稅收入整體限制(Overall Taxable Income Limitation)

最後一道門檻,要把依照上述所計算出的暫時性QBID,拿去和和20%的應稅收入扣除淨資本利得相比,兩個數字取較小者。換個方式說,這道門檻是這樣運作的,以下兩者取較小值:

  1. 納稅義務人所有穿透實體/自營事業的QBID加總;或
  2. (應稅收入淨資本利得)的20%。

此處所提的「淨資本利得」包含淨長期資本利得(LTCG)大於淨短期資本利得(STCG)的部分,也包含符合條件的股利收入。由此可知,倘若納稅義務人的淨資本利得越多,他的QBID將會越少。

QTB和SSTB如何跨過三道門檻

還記得我們前面講的,如果以應稅收入區分,可以將納稅義務人分為3種情形嗎?現在來一一解說。

1種情形

無論是QTB和SSTB,皆因收入不高,沒有成功跨越應稅收入之低階門檻,均享有扣好扣滿的QBID。

釋例一:
稅務申報身分:單身
所營事業:QTB
應稅收入:50,000
淨資本利得:5,000
QBI:40,000

說明:因為應稅收入仍遠遠低於單身身分的低階門檻164,900,所以扣除額不受影響,仍可扣好扣滿;第一道門檻通過,第二道門檻未啟動,最後只須注意有無應稅收入整體限制。

QBID: 20% × 40,000 = 8,000
應稅收入整體限制: (50,000 - 5,000) × 20% = 9,000

應稅收入整體限制並未成功卡到QBID,QBID不受影響,仍是8,000。

SSTB1種情形有著和QTB相同的規定,此處不再另外贅述。

2種情形

此種情形是納稅義務人的應稅收入進入到「phase-in」區間,所謂「phase-in」就是指門檻或限制開始飛進來,依照應稅收入踏進「phase-in」區間多少個百分比,滿滿20%的QBID就得就超過W-2 薪資和資產門檻的部分一併下降幾個百分比。你可以明顯看到,最新年度的「phase-in」區間單身是50,000,結婚合併申報是100,000。

釋例二:
稅務申報身分:單身
所營事業:QTB
應稅收入:209,900
淨資本利得:0
W-2 Wages:30,000
符合條件資產:0
QBI:100,000

說明:

第一步驟:
一律先試想如果W-2 薪資和資產門檻全部飛進來,會是什麼樣子?

QBID: 20% × 100,000 = 20,000
W-2 薪資和資產門檻: 50% ×30,000 = 15,000

你可以看到第二道門檻全面啟動後,QBID會硬生生地從20,000被拉下至15,000,下拉了整整5,000元。以圖示意,則為:

第二步驟:
計算出應稅收入踏進了「phase-in」區間多少個百分比。

(209,900 - 164,900) ÷ 50,000 = 90%

以圖示意,則為:

第三步驟:
既然知道應稅收入踏進「phase-in」區間90%的範圍,我們可以回去第一步驟,發現其實不用下拉到5,000,只需5,000 × 90% = 4,500即可。亦即,W-2 薪資和資產門檻只會要求QBID降至15,500!

第四步驟:
永遠別忘了,最後還有一道門檻要看,應稅收入整體限制,取下列較小值做為最後QBID。

QBID: 15,500(此題僅假設納稅義務人僅有經營一家QTB)
應稅收入整體限制: (209,900 - 0) × 20% = 41,980

有沒有被限制到?沒有。QBID仍然是15,500。

釋例三:
稅務申報身分:單身
所營事業:SSTB
應稅收入:209,900
淨資本利得:0
W-2 Wages:30,000
符合條件資產:0
QBI:100,000

說明:

如果是SSTB,情況會變得複雜許多。首先,QBI、W-2 薪資、符合條件的資產金額均需下降,怎麼下降?我們看「phase-out」了多少。所謂「phase-out」,指的是退場機制開始啟動,因而上述的「phase-in」區間,同時也可被理解為退場機制的區間;納稅義務人的稅務優惠(這邊指的即為QBID)會隨著他的收入越多,而退場地越多。例如:當他的收入已入退場機制區間的40%,代表他的稅務優惠有40%將會不見,只剩下60%可使用。由此可知,QBI、W-2 薪資、符合條件的資產金額之所以會向下調降,正是因為準備開始退場了。

第一步驟:
計算出應稅收入踏進了「phase-out」區間多少個百分比,以及QBI、W-2 薪資、符合條件的資產金額分別調降多少。

(209,900 - 164,900) ÷ 50,000 = 90%

代表QBI、W-2 薪資、符合條件的資產金額都分別退場了90%,只剩10%可使用。

QBI:  10% × 100,000 = 10,000
W-2 薪資: 10% × 30,000 = 3,000
符合條件的資產金額: 0

第二步驟:
回到和QTB一樣的軌道上,一律先試想如果W-2 薪資和資產門檻全部飛進來,會是什麼樣子?

QBID: 20% × 10,000 = 2,000
W-2 薪資和資產門檻: 50% × 3,000 = 1,500

你可以看到第二道門檻全面啟動後,QBID會硬生生地從2,000被拉下至1,500,下拉了整整500元。以圖示意,則為:

有沒有注意到,SSTB的藍色方塊整塊縮水了,這是因為QBI、W-2 薪資、符合條件的資產金額都分別退場了90%。

第三步驟:
計算出應稅收入踏進了「phase-in」區間多少個百分比。

(209,900 - 164,900) ÷ 50,000 = 90%

以圖示意,則為:

第四步驟:
既然知道應稅收入踏進「phase-in」區間90%的範圍,我們可以回去第二步驟,發現其實不用下拉到500,只需500 × 90% = 450即可。亦即,W-2 薪資和資產門檻只會要求QBID降至1,550!

第五步驟:
永遠別忘了,最後還有一道門檻要看,應稅收入整體限制,取下列較小值做為最後QBID。

QBID: 1,550(此題僅假設納稅義務人僅有經營一家SSTB)
應稅收入整體限制: (209,900 - 0) × 20% = 41,980

有沒有被限制到?沒有。QBID仍然是1,550。

3種情形

此種情形是納稅義務人的應稅收入不只進入到「phase-in」區間,還成功超越了高階門檻,以此類推,應稅收入超過「phase-in」區間多少個百分比啊?100%。既然是100%,門檻或限制就100%跟著進來,並卡掉相應的部分。

釋例四:
稅務申報身分:單身
所營事業:QTB
應稅收入:220,000
淨資本利得:0
W-2 Wages:30,000
符合條件資產:80,000
QBI:100,000

說明:

第一步驟:
一律先試想如果W-2 薪資和資產門檻全部飛進來,會是什麼樣子?

QBID: 20% × 100,000 = 20,000
W-2 薪資和資產門檻,以下兩個取大者(此題符合條件資產不再是0元,需考慮): 
	.50% ×30,000 = 15,000
	.(25% × 30,000) + (2.5% ×80,000) = 9,500

因此,你可以看到第二道門檻全面啟動後,QBID會硬生生地從20,000被拉下至15,000,下拉了整整5,000元。以圖示意,則為:

第二步驟:
計算出應稅收入踏進了「phase-in」區間多少個百分比。

(220,000 - 164,900) ÷ 50,000 = > 100%

以圖示意,則為:

第三步驟:
既然知道應稅收入踏進「phase-in」區間100%的範圍,當我們可以回去第一步驟時,發現確實要下拉到整個5,000。亦即,W-2 薪資和資產門檻會要求QBID降至15,000!

第四步驟:
永遠別忘了,最後還有一道門檻要看,應稅收入整體限制,取下列較小值做為最後QBID。

QBID: 15,000(此題僅假設納稅義務人僅有經營一家QTB)
應稅收入整體限制: (220,000 - 0) × 20% = 44,000

有沒有被限制到?沒有。QBID仍然是15,000。

SSTB第3種情形,QBID全數消失,此處不再另外贅述。

QTB的合計規定(Aggregation Rules)

納稅義務人如滿足以下條件,可以選擇將兩個以上的QTB集結在一起計算(只有QTB可以,SSTB不行):

  1. 同一個人,或同一群人,在每一個QTB都有超過50%的出資額、股份,或合夥權益;與
  2. 綜合一起看的QTB間,要A.彼此提供的服務和商品是相類似的,或可一起提供的、B.共用辦公設備或營業單位、C.可合作經營。以上三要件至少需滿足二樣。

合計的方式很簡單,就是把不同QTB之QBI、W-2 薪資、符合條件的資產金額分別加總起來。

釋例五:
稅務申報身分:單身
所營事業:三家QTB,分別為麵包店、咖啡店、加油站
應稅收入:2,800,000
淨資本利得:0
符合條件資產:0

說明:

此例為第3種情形,所營事業是QTB時, W-2 薪資和資產門檻會完全飛入,合先敘明。

第一步驟:
一律先試想如果W-2 薪資和資產門檻全部飛進來,會長什麼樣子?

QBID: 20% × 3,002,000 = 600,400
W-2 薪資和資產門檻: 50% × 1,600,000 = 800,000

QBID有沒有被W-2 薪資和資產門檻所截斷,並往下拉?沒有,因此QBID仍是600,400。以圖示意,則為:

第二步驟:
由於沒有「phase-in」門檻飛入,我們也就不必去看應稅收入踏進「phase-in」區間多少比例的範圍等等其他問題。

但永遠別忘了,最後還有一道門檻要看,應稅收入整體限制,取下列較小值做為最後QBID。

QBID: 600,400
應稅收入整體限制: (2,800,000 - 0) × 20% = 560,000

有沒有被限制到?有。QBID最後應是560,000。

好了,現在耐心看到這裡的你,相信對QBID一定有了更深入的認識!接著就是學習生活中如何實踐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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